为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对教育改革的推进用途,切实加大教研员队伍建设,提高滁州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教学、指导教学、服务教学的水平和层次,更好地为学校和教师的进步服务,经市政府赞同,决定公开选调教研员。现公告如下:
1、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角逐、择优的原则。根据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规范,选调采取笔试、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2、组织领导
为便于工作拓展,市教体局、市人社局联合成立滁州教育科学研究院公开选调教研职员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选调工作,市教体局具体组织推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3、选调原则
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民主、公开、角逐、择优原则;
能力素质与职位需要相适应原则;
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原则。
4、选调职位计划
本次计划选调教研员3名
5、选调对象
全省范围内的公办中小学校和教研机构中全额拔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教师或教研员。
6、选调条件
报名职员应拥有下列资格条件:
基本条件
1.具备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具备好的教师职业道德,身心健康,无违反师德师风行为;
2.具备三年以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教育教学或教研工作历程;
3.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4.具备公开选调职位需要的工作能力、职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备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6.身体健康。
职位所需其他条件
1.有较强的组织管理、交流协调能力与好的合作精神;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文字写作能力;
2.拥有考试报名职位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在相对应学段从事本学科教学教研工作三年及以上,具备所学专业与招聘职位相一致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3.面试小学语文教研员职位的职员需要获得二级甲等及以上中文水平等级证书;
4.熟知职位所列学科相应学段的各年级教学内容和办法,教学成就突出,并符合下列条件之1、
获得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及以上综合类表彰;
获得市级及以上学科基本功比赛、优质课评比等学科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教研员选调职位计划表中的35周岁及以下为1983年十月9日后出生。三年以上工作历程截止时间为2019年十月9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公开选调:
1.遭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同意纪律审察的职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同意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职员;
2.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
3.试用期内的员工;
4.考试报名拟选调职位聘用后即构成《安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暂行方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5.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备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职员;
6.是失信被实行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